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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架構表

※本所畢業生之畢業論文得以「技術報告」形式替代
(106.01.06 105學年度第5次所務會議修訂通過),詳細資訊可參考碩士論文分流辦法。
 

※本所學生入學前,已累積全職社工經驗達2年以上,並具社工師考試資格,且入本所就學前已完成一次社會工作實習者,得持相關證明(在職證明及大學成績單)於實習申請前向本所申請以3學分本所選修課替代一次機構實習學分,且須經所務會議同意。詳細資訊可參考修業辦法。  

必修學分:15學分
選修科目:17學分
畢業應修總學分:32學分
除了特別標示的課程外,其餘皆為3學分
課程架構表

必修學分:15學分
共同必修課程
研究:進階社會工作研究法、進階社會統計、質性研究
哲理:社會工作理論專題
實習:社會工作實習(一)(二)、社會福利實習(一)(二)、社會工作實地工作(一)(二)

選修學分:17學分
哲理:多元文化專題,社會工作倫理專題

方法:直接服務(進階直接服務專案、社區工作專題、特殊群體與團體工作專題)、 家族治療與社會工作專題)
        間接服務(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專題、社會督導專題、社會工作管理專題、方案設計與評估專題)

專門領域:
-場域(醫務社會工作專題、學校與社會工作專題、心理衛生與社會工作專題)
-對象:(兒少福利與家庭服務專題、親密暴力專題、青少年社會專題)
-議題:(家庭政策專題、臨終社會工作專題、家庭與經濟安全專題、長期照顧專題、家庭與法律專題(2)、高齡政策專題、物質使用與處遇專題、媒體與社會工作專題、優勢與復原力專題、災難管理與社會工作專題、北歐家庭與照顧政策專題、迎接老年生活專題、心理創傷與社會工作實務專題)

※核心能力

必要知識(詳細內容在下面)

知識/認知(具備社會工作理論的知識、瞭解量化與質化研究方法、具備多元文化的知識)
職能導向(具備社會工作的實務能力、具備社會工作的研究能力)
個人特質(具備社會工作者助人特質、具備互助與利他的精神、具備批判與反省的特質)
價值/倫理(信守專業倫理、促進社會公義、關懷弱勢及尊重多元差異)

※未來出路

未來出路

師大社工所(進階社會工作研究法、社會工作理論專題、實習、質性研究/社會統計、哲理、直接服務/間接服務方法)
專門領域:兒童與青少年領域(兒少福利與家庭服務、親密關係暴力)
家庭領域(家庭與法律、家庭與經濟安全、家庭政策、親密關係暴力)
醫務領域(醫務社會工作)
學校領域(學校與社會工作)
身心障礙領域(心理衛生與社會工作)
老人領域(長期照顧、臨終社會工作)

註:各領域之生涯出路包含社工師與專科社工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