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/12/31(日)止 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會工作室113年度社會工作暑期實習資訊

  • 2023-10-26
  • 所辦工讀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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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會工作室社會工作實習 招募資訊

一、目的
(一) 為提供社會工作相關學系學生專業知能與技術整合學習機會,提高社會工作認 同,增進社會工作專業素養,特制定本辦法。
(二)儲備本院醫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。

二、實習資格與實習類別
  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(所)學生,對醫務社會工作有興趣者,且須修習過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個案工作、社會團體工作、社區工作、醫務社會工作等課程者。依實習學生資格及實習內容,實習共分以下兩類別:
(一)一般實習:大學部社工系、研究所(大學未曾於醫療領域實習 ),於綜合院區進行臨床社會工作實務實習。
(二)專案實習: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研究所(學士需為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者),可依個人有興趣之專案主題實習,如covid-19、ACP、失智、長照、家暴性侵、志工及安寧等專案主題實習。

三、實習期間
(一)一般實習
 1.每年7-8月辦理暑期實習,實習週數至少為八週,實習總時數不得低於320小 時。
 2.實習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:00至下午17:00,或配合各院區服務時間調整,若遇特殊活動進行適逢下班時間或假日,實習學生亦須配合參與。
(二)專案實習
 1.每年2月-6月(上學期)或9月-隔年1月(下學期),辦理期中實習,實習週數至少15週,實習總時數不得低於160小時
 2.實習時間:與實習督導共同討論實習日數,配合專案執行或各院區服務時間調 整,若遇特殊活動進行適逢下班時間或假日,實習學生可彈性配合參與。

四、申請時間及檢附資料
(一)一般實習
 1.每年12月31日截止受理(郵戳為憑)。
 2.檢附資料:由校方發文函送實習生之自傳、履歷、實習計劃書、成績單及實習院區志願排序表 詳如附 件 。
(二)專案實習
 1.每年10月31日(上學期)及4月30日(下學期)截止受理,以郵戳為憑。
 2.檢附資料:由校方發文函送實習生之自傳、履歷、專案實習計劃書、成績單及實習院區志願排序表 詳 如附件 。
(三)收件單位:本院人文創新書院(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0樓)

五、實習審理方式
  於申請截止後,依實習學生繳交之書面資料及志願序,由院本部社工室進行書審或面談、媒合同學志願序並確認院區符合帶領督導資格後,安排至院區或本部實習。

六、實習費用
(一)一般實習:依據本院教學研究部訂定之收費標準收取800元/月,共計1,600元。
(二)專案實習:依據本院教學研究部訂定之收費標準 每人每月 800 元, 每月 不足 15日以 400 元計算,超過 15 日 含 以月計算

七、其他配合事項
(一)經書審後錄取之社工實習學生,需繳交下列資料:
(1) 體檢表。
(2) 學校為實習學生投保意外醫療險之證明文件。
(3) 因應相關傳染性疾病需求,配合各院區傳染性疾病防治規定。
(4) 收件單位:本院人文創新書院 (二)參與一般實習者,須於實習前修習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辦理之「醫務社會工作實習生職前訓練工作坊」。

八、實習督導資格
(一)一般實習
 1.依據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師資認證辦法,本室由社會工作師擔任督導資格,並應具教學醫院三年以上社會工作實務經驗。
 2.完成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規定之師資培訓時數。
(二)專案實習
 1. 帶領專案習生之督導, 應具教學醫院五年以上社會工作實務經驗 且具有碩士學歷 之社工師 資格者始得擔任 。
 2. 符合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師資認證辦法資格。

九、督導方式:
(一)一般實習:共分團體督導及個別督導兩項
1.團體督導:由院區課長依實習學生情況進行,每月至少一次。
2.個別督導:由主責督導依學生情況提供,每週至少提供1次個別督導,督導內容包括:行政督導、專業督導及支持性督導。
(二)專案實習 由 主責督導 依學生情況提供, 兩週至少提供 1 次 個別督導 。

十、實習評量
(一)學生於實習期間應依機構規定接受督導,需依規定提出實習報告,以作為成績考核之依據。
(二)評估內容:依學生於實習期間表現,包括:出缺勤情況、專業學習態度、專業知能學習、報告繳交等項目進行評核,並塡覆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會工作室實習學生成績評核表。

請有興趣申請之同學詳閱附件檔案,謝謝。